是指行為人以積極的身體活動所實施的為我國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為,即刑法禁止做而去做的情況。
是指行為人在自己的意識或意志支配下實施的危害社會并為刑法禁止的身體舉止或活動。
是指刑法所規(guī)定的,構(gòu)成犯罪的客觀外在表現(xi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