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導游人員管理條例》規(guī)定,導游人員如果有()行為,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門處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①私自承攬導游業(yè)務 ②擅自中止導游活動 ③向旅游者購買物品 ④欺騙、脅迫旅游者消費
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A.初級導游 B.中級導游 C.高級導游 D.特級導游
A.沒收非法所得,交公安機關處理 B.處以非法所得2倍以下罰款 C.沒收非法所得并處以非法所得3倍以下罰款 D.責令改正并予以公告,處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并沒收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