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犯罪行為人適用刑罰以外的其他處理方法的總稱。
對原判刑罰附條件不執(zhí)行的刑罰具體運用制度。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