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對稅務機關不依法履行頒發(fā)稅務登記的行為不服不能申請稅務行政復議 B.對稅務機關不依法確認納稅擔保行為不服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 C.對稅務機關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出境行為不服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 D.對稅務機關發(fā)票管理行為不服可以申請稅務行政復議
A.勘驗筆錄可以作為稅務行政復議證據(jù) B.行政復議工作人員向有關組織或者個人調查取證時,可以查閱、復制和調取有關文件和資料,向有關人員詢問 C.調查取證時,行政復議工作人員不得少于2人 D.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證人提供的證言,不能單獨作為定案依據(jù)
A.同一行政復議案件申請人超過5人的,至多推選5名代表參加行政復議 B.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C.合伙企業(yè)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應當以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企業(yè)為申請人 D.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申請稅務行政復議,由該組織的主要負責人代表該組織參加行政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