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最大多數(shù)人的最大利益出發(fā),主張社會分配應有助于促進個人利益總和最大化,即“結果最大化”。
主張“結果平等”,即在個人之間平等分配公民權利和社會財富,它是最具道德感召力的公平理論。
給國民提供均等化的底線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