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約定的保險事故或事件發(fā)生后,保險人所承擔的保險金賠償或給付責任。
指保險人不負責賠償或給付責任的范圍,也即是一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圍和對方當事人的過錯的范圍。
指當事人在滿足法律規(guī)定的基本條款之后,認為還需要將一些沒有被基本條款包括的權利義務以合同的形式確定下來的內(nèi)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