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情報傳遞者把多向主動傳遞獲得的情報主動提供給多個特定對象或非特定對象的一種情報傳遞方式,如通緝令、通報等多向被動傳遞,
指由公安機關或單向被動傳遞偵查人員提出所需要的情報,情報資料部門或秘密力量按要求提供其所需要的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