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識的配置、設置不符合國家、行業(yè)標準,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損壞、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
B.占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埋壓、圈占、遮擋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間距的;人員密集場所在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障礙物的。
C.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違章進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等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D.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未按照經消防安全管理部門通知要求及時采取措施消除消防隱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