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約定竣工日期為2012年10月31日,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xiàn)了以下情況: (1)開工時乙方設備延遲了7天進入施工場地; (2)施工中發(fā)生了洪災,拖延施工7天; (3)施工中非承包商原因停水、停電累計達到8小時; (4)設計變更導致工程量增加的工作量達到7天; 則該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應為()。
A.2012年11月7日 B.2012年11月14日 C.2012年11月21日 D.2012年11月28日
A.供應商應承擔由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 B.承包人可根據(jù)實際情況部分接受貨物 C.由于雙方已變更合同,供應商應暫停送貨 D.如承包人拒絕接受鋼材,應承擔違約責任
A.1.2 B.1.5 C.2 D.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