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述歷史事件。
以記錄和傳播知識為目的,用文字、圖畫或其他符號,手寫或印刷于紙或其他載體之上,并且有一定篇幅的出版物。
是一種按照聲、韻、調三者關系來編次漢字的字書,在編纂上以分韻編排為特點,以審音辨調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