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申請人為乙的國際申請,國際申請日為2010年1月15日,國際公布日為2011年7月15日,進入中國國家階段的日期為2011年8月5日 B.申請人為甲本人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申請日為2010年1月4日,公告日為2010年5月16日 C.申請人為丙的歐洲專利申請,申請日為2010年2月1日,公布日為2010年11月1日 D.申請人為丁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申請,申請日為2010年6月14日,優(yōu)先權日為2010年2月4日,授權公告日為2010年10月16日
A.該藥水以及該藥水的制備方法均屬于可授予專利權的主題 B.該藥水以及使用該藥水促進傷口愈合的方法都屬于可授予專利權的主題 C.該藥水以及使用該藥水促進傷口愈合的方法都不屬于可授予專利權的主題 D.該藥水屬于可授予專利權的主題,使用該藥水促進傷口愈合的方法不屬于可授予專利權的主題
A.同時在兩個以上專利代理機構執(zhí)業(yè)的 B.妨礙、阻擾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jù)的 C.干擾專利審查工作或者專利行政執(zhí)法工作的正常進行的 D.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重大經(jīng)濟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