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選舉當選名額不足時,應就所缺空額組織另行選舉。其得票數達到選票數的三分之一以上即可當選。
社區(qū)成員大會或社區(qū)成員代表大會過半數人員參加的選舉有效;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人員的過半數的選票,始得當選。
選民對候選人可以投反對票,也可以另選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