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歧視,折磨,摧殘家庭成員,使其在身體上,精神上蒙受損害的行為,如打罵,恐嚇,不予衣食,患病不予治療,限制人身自由等。
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結果的行為。
最新試題
繼子女應當贍養(yǎng)繼父母嗎?親生父母誰來贍養(yǎng)?
子女被人收養(yǎng)后,對親生父母還有贍養(yǎng)義務嗎?
離婚后,父或母還可以去探望子女嗎?探望權可以中止嗎?
復婚還需重新辦理結婚手續(xù)嗎?
夫妻個人財產有哪些?
非婚生子女有權利繼承父母的遺產嗎?
夫妻離婚后,應由誰對未成年子女的侵權行為承擔責任?
婚姻可以被撤銷嗎?
如何申請撤銷婚姻?
原撫養(yǎng)關系對子女不利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變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