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某辦公樓工程,建筑面積96000m2,勁性鋼骨混凝土框筒結構。地下2層,地上47層,建筑高度為203m?;A深度15m,樁基為人工挖孔樁,樁長18m。首層大堂高度為12m,跨度為24m。外墻為玻璃幕墻。吊裝施工垂直運輸采用內爬式起重機,單個構件吊裝最大重量為12t。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施工總承包單位編制了附著式整體提升腳手架等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專家論證,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和總監(jiān)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
事件2:監(jiān)理工程師對鋼柱進行施工質量檢查中,發(fā)現對接焊縫存在夾渣、形狀缺陷等質量問題,向施工總承包單位提出了整改要求。
事件3:施工總承包單位在澆筑首層大堂頂板混凝土時,發(fā)生了模板支撐系統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7人受傷。事故發(fā)生后,施工總承包單位現場有關人員于2h后向本單位負責人進行了報告,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1h后向當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了報告。
事件4:由于工期較緊,施工總承包單位于晚上11時后安排了鋼結構構件進場和焊接作業(yè)施工。附近居民以施工作業(yè)影響夜間休息為由進行了投訴。當地相關主管部門在查處時發(fā)現:施工總承包單位未辦理夜問施工許可證;檢測夜間施工場界噪聲值達到60dB(A)。
事件3中,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此次事故屬于哪個等級?糾正事件3施工總承包單位報告事故的錯誤做法。報告事故時應報告哪些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