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材料:
我某外貿公司與荷蘭進口商簽訂一份皮手套合同,價格條件味CIF鹿特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一切險。生產廠家在生產的最后一道工序將手套的溫度降低到了最低程度,然后用牛皮紙包好裝入雙層瓦欏紙箱,再裝入20尺集裝箱,貨物到達鹿特丹后,檢驗結果標明:全部貨物濕、霉、沾污、變色,損失價值達8萬美元。據分析:該批貨物的出口不異常熱,進口地鹿特丹不異常冷,運輸途中無異常,完全屬于正常運輸。試問:
(1)保險公司對該批損失是否賠償?為什么?
(2)進口商對受損貨物是否支付貨款?為什么?
(3)你認為出口商應如何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