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與乙公司商定:乙公司以5萬元價格將自己的卡車出售給甲公司,2012年5月31日前交車;甲公司交付定金2萬元,卡車交付后15日內(nèi)付清余款;延遲交車、付款的違約金為每天50元,其他違約情形的違約金為3000元。
合同簽訂后,甲公司交付了定金,乙公司派司機駕車外出運輸,同年5月28日路遇特大暴雨引發(fā)落石致卡車車廂受損。6月10日乙公司將車廂修好,并交付給甲公司。5天后,甲公司發(fā)現(xiàn)卡車發(fā)動機本身還存在嚴(yán)重故障,于是向乙公司提出:退還卡車,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延遲交車違約金500元,其他違約金3000元,賠償其因此不能履行對第三方的運輸合同而造成的實際損失5000元。
A.2
B.3
C.4
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