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度發(fā)生如下交易或事項:
(1)出售一棟經營性出租的寫字樓,取得價款8900萬元。出售日該投資性房地產的賬面價值7500萬元,其中初始成本55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2000萬元(以前年度產生的)。
(2)出售固定資產取得價款收入350萬元,產生清理凈收益35萬元。
(3)支付研發(fā)人員薪酬870萬元,其中資本化金額550萬元。2012年末,研發(fā)的非專利技術已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并注冊申請成功。
(4)將某專利權的使用權轉讓給丙公司,每年收取租金200萬元。該專利權系甲公司2010年1月1日購入的,初始入賬成本為5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
(5)因撤銷虧損合同而支付違約金30萬元。
(6)支付因分期付款購買固定資產的應付設備款160萬元。
(7)因收發(fā)差錯造成存貨短缺凈損失20萬元:管理用機器設備發(fā)生日常維護支出40萬元。
(8)收到子公司分派的現金股利50萬元。甲公司及其子公司均為設在我國境內的居民企業(yè),稅法規(guī)定,我國境內居民企業(yè)之間取得的股息、紅利免稅。
(9)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上升100萬元。稅法規(guī)定,資產持有期間的公允價值變動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在處置時一并計入。假定甲公司轉讓無形資產、投資性房地產適用的營業(yè)稅稅率為5%;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相關的應交稅費當年度均尚未繳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題。
A.經營活動現金流入200萬元
B.投資活動現金流入9300萬元
C.經營活動現金流出390萬元
D.籌資活動現金流出1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