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簡答題】本宗土地為國有土地,江都市長安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20日,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以租賃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用途為工業(yè),地價確認結果為175萬元。租賃期限為20年,年租金為17.50萬元,租金支付方式為每年支付一次。根據地籍調查并經初步審查,該宗地實際界址清楚,土地面積與批準面積一致,為3500m2,國有土地使用權國家租賃手續(xù)符合法律規(guī)定。根據土地登記有關規(guī)定,建議為江都市長安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國家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登記。國有土地的租賃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案:
國有土地租賃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實行短期租賃和長期租賃。對短期使用或用于修建臨時建筑物的土地,應實行短期租賃,短期租賃年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