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系加拿大駐我國大使館的領事,在華工作期間,他撰寫了一部關于加拿大民族習俗的書,該書在我國出版后獲得一筆稿酬,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湯姆按規(guī)定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湯姆以自己是領事應享受免稅為由拒絕繳納。 請分析湯姆的做法是否正確?
某外籍人員從2010年3月1日來華工作,至2011年12月31日離開,其中2011年3月5日至2011年4月10日因家庭原因離開我國。稅收管理員鄭馬虎認為其在中國境內居住已滿365日,因此應認定為居民納稅人。 請問鄭馬虎的處理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