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煤礦是有200余人的年產120萬頓原煤的中型煤礦,2006年上級交管部門特撥下15萬元獎金,獎勵該礦在安全生產中做出貢獻的廣大員工。
在這15萬元獎金的分配過程中,該礦礦長召集下屬五位副礦長和工資科長、財務科長、人事科長和相關科室的領導開了一個“分配安全獎金”的會議。這些高層管理者認為,工人只需保證自身安全;而立管不但要保證自身安全還要負責一個班組,隊或一個礦的安全工作;尤其是礦領導,不但要負經濟責任,還要負法律責任。因此會議決定將獎金根據責任的大小分為五個檔次,礦長3000元,副礦長2500元,科長800元,一般管理人員500元,工人一律50元,獎金剛好發(fā)完。
獎金下發(fā)后全礦顯得風平浪靜,但幾天的礦里的安全事故就接連發(fā)來。當礦長親自帶領工作組到各工隊追查事故起因時,礦工們說:“我們拿的安全獎少,沒那份安全責任,干部拿的獎金多,讓他們干吧!”還有一些工人說:“老子受傷,就是為了不讓當官的拿安全獎。”
請結合本案例回答下列問題:
一家高科技公司,不久前有兩位精明能干的年輕財務管理人員提出辭職,到提供更高薪資的競爭對手公司里任職。其實,該公司的財務主管早在數月前就曾要求公司給這兩位年輕人加薪,因為他們的工作十分出色。但人事部門的主管認為,這兩位年輕財務管理人員的薪資水平,按同行業(yè)平均水平來說,已經是相當高的了,而且這種加薪要求與公司現行建立在職位、年齡和資歷基礎上的薪資制度不符合,因此拒絕給予加薪。
對這兩位年輕人的辭職,公司里議論紛紛。有人說,盡管這兩位年輕人所得報酬的絕對量高于同行業(yè)平均水平,但他們的工作那么出色,這樣的報酬水準仍很難令人滿意。也有人質疑,公司人事部門的主管明顯地反對該項加薪要求,但是否應當由了解其下屬表現好壞的財務部門對本部門員工的酬勞行使最后決定權呢?
問題:
合理薪酬制度應符合:對內要公平性和激勵性,對外要有競爭性,此外還要具備合法性和經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