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能感興趣的試卷
最新試題
GB50057-2010年預計雷擊次數(shù)大于0.05次/a的學校屬于二類防雷建筑,問題一:年預計雷擊次數(shù)大于0.05次/a的學校食堂、風雨操場是否屬于二類防雷建筑;問題二:幼兒園是否屬于學校建筑執(zhí)行本條規(guī)范。
如果建筑中可利用的結構柱只有8根,是否可以增加2根專設引下線,來滿足GB50057-2010第4.5.6條要求的10根引下線的要求?
《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2010第3.0.3條第9款規(guī)定的人員密集場所,在實際操作時很難把握,例如:一幢建筑物的一至三層為商業(yè),四至十層為辦公,屬于綜合樓,是否按人員密集場所考慮?是否能與有關部門一起制定一個切實可行的措施,對各類建筑物的面積、人數(shù)等有一個量化指標,以便更好地執(zhí)行規(guī)范。
安裝于陽臺側面的太陽能熱水器鋼支架接地是否可以不出平面圖,僅在施工說明中說明具體做法?
哪些建筑物屬于人員密集的建筑。
第三類防雷建筑物在低壓電源引入的總配電柜處未設I級試驗的電涌保護器,屬于違反強標(GB50057-2010第4.4.7條第1點)還是違法強條(GB50057-2010第4.3.8條第4點)?
DGJ32/TJ111-2010中通風機應單獨計量,實際工程中通風機一般較分散且功率很小,設計往往就近接入附近配電箱,單獨計量比較困難。
根據(jù)DGJ32/J96-2010第7.0.1條的規(guī)定,甲類建筑應設置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tǒng),但未有具體設計深度要求。當采用太陽能光伏發(fā)電系統(tǒng)時,僅在設計說明中說明總功率不低于建筑物總變壓器裝機容量的0.2%,是否滿足要求?
DGJ32/TJ111-2010照明和插座、空調末端用電分項計量:以下理解是否正確:非出租建筑:辦公樓:走廊與應急照明、電熱設備干線式配電,干線總計量(是否需要按樓層計量);樓層設照明插座(除走廊外的)和空調末端兩塊表。除辦公外的其他建筑按層或功能分區(qū)設一塊表總計量即可。
公建中涉及二次設計區(qū)域,正常和應急照明是否皆明確設計范圍和要求即可,還是要求完整示出應急照明的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