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乙借給甲5萬元錢,雙方約定2009年8月6日甲向乙償還5萬元借款。但直到2013年7月,甲仍未還錢。乙也未向甲催要該筆借款。因為法定的期間屆滿,人民法院對乙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這是()制度的效力體現(xiàn)。

A.取得時效
B.除斥期間
C.訴訟時效
D.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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