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沈某的訴訟代理活動是一種執(zhí)行職務的行為,是公務活動
B.沈某收受對方當事人5萬元感謝費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C.沈某幫助對方當事人偽造證據(jù),造成原有的借貸法律關系發(fā)生改變,構成幫助偽造證據(jù)罪
D.對沈某的行為應當以受賄罪和幫助偽造證據(jù)罪數(shù)罪并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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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系某國有公司經(jīng)理,生意人乙見甲掌管巨額資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攏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資金為由,勸誘甲出借公款,并與甲共同策劃了挪用的方式,還送給甲好處費5萬元。甲未經(jīng)公司董事會決定就將100萬元資金借給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銀行職員丙該款的真實來源,丙為乙提供資金賬戶,乙隨時提款用于販賣毒品。在甲的催促下,一年后,乙歸還30萬元,后來就拒絕和甲見面。甲見追回剩余的70萬元無望,就攜帶乙歸還的30萬元潛逃。
甲半年內(nèi)就將30萬元揮霍一空,走投無路后向司法機關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給乙、接受乙賄賂和攜款潛逃的事實,并提供線索協(xié)助司法機關將乙捉拿歸案。乙到案后主動交代了行賄和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關于甲的犯罪行為,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甲將公款挪用給乙使用的行為屬于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B.甲攜帶30萬元公款潛逃的行為構成貪污罪
C.甲不知道乙將公款用于犯罪活動,所以甲乙不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D.對甲的行為應以挪用公款罪、貪污罪、受賄罪實行數(shù)罪并罰
A.黃某不屬于土地所的人員,不構成犯罪主體,不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B.黃某屬于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C.陳某、李某作為本案責任人員,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D.三人共同構成私分國有資產(chǎn)罪
A.張某的行為構成介紹賄賂罪
B.雷某的行為構成行賄罪
C.張某的行為構成受賄罪的共同犯罪
D.張某的行為構成行賄罪的共同犯罪
A.國有企業(yè)管理使用中的職工私人籌集資金應視為公款
B.如果下級單位不知道上級單位領導劃撥款項的真實意圖,僅僅出于執(zhí)行上級領導的指示而辦理劃撥手續(xù)的,下級單位人員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C.如果上級領導將挪用公款的意圖告訴了下級單位人員,下級單位人員仍然幫其辦理劃撥手續(xù)的,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D.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因單位經(jīng)營的需要,根據(jù)集體決定的意見,將公款劃撥至其他企業(yè)使用,沒有從中謀取個人利益的行為,不構成挪用公款罪
A.韓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B.薛某的行為不構成犯罪
C.構成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D.韓某的行為構成挪用公款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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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汽修廠系集體所有制企業(yè),是市交通局的下屬單位。2002年,經(jīng)市交通局黨委研究決定,任命蔣培麗為汽修廠廠長。2004年年底,汽修廠搬遷,原廠址計劃與人合作開發(fā)房地產(chǎn),建職工宿舍樓和商業(yè)住宅樓。山東某房地產(chǎn)集團公司副總經(jīng)理張某與汽修廠簽訂了合作開發(fā)合同,約定汽修廠出地皮,該房地產(chǎn)集團公司出資金,共同開發(fā)一期住宅樓。2005年2月,蔣培麗打電話給張某,稱其弟想在該一期住宅樓購買房子,要求在價格上給予優(yōu)惠。雙方以10.4萬元的價格簽訂買賣合同,對方收到蔣培麗繳納的購房款5萬元。但是,在辦理房產(chǎn)證的過程中,市房管局認為該住房的出售價格過低,不給辦理,于是雙方簽訂了一份價值42萬元的虛假房屋買賣合同,并于2005年8月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經(jīng)某房地產(chǎn)評估交易有限公司鑒定,該套住宅價值29.3萬元。試分析本案例中蔣培麗的行為構成何種犯罪?數(shù)額如何認定?
某甲在國家機關任職,某乙有求于他的職務行為,給某甲送上5萬元的好處費。某甲答應給某乙辦事,但因故未辦成。某乙見事未辦成,要求某甲退回好處費,某甲拒不退還,并威脅某乙如果再來要錢就告某乙行賄。對某甲的行為應如何定罪?()
李愛國系某村的村委會成員,李愛國和村委會其他成員合伙承包某林用地。他分工負責采辦種子化肥,每次采購時都以報高采購價格的手段5年來截留了數(shù)額共計5萬元。李愛國的行為:()
下列行為人所謀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賄罪中的"不正當利益"?()
程某系政府公務員,負責采購政府的各種用品。每次采購時,供貨商都會給程某"折扣"、"回扣"或者"手續(xù)費",程某沒有將這些款項入賬,并對單位隱瞞事實。程某的行為如何評價:()
2005年6月至2006年,高某在蘇州市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所二手房交易市場征收組工作期間,利用負責受理、審核二手房的交易資料,核定應納稅款等職務之便,授意他人修改或自己幫助他人修改相關的房產(chǎn)交易資料,違規(guī)為賣房人辦理免征、減征稅款的手續(xù),致使國家稅款損失達人民幣144萬余元。其中,高某與房屋中介人員丁某合伙采用上述手法,致使國家稅款損失達人民幣45萬余元。高某從中收受客戶所送賄賂款人民幣45500元。試論高某和丁某是否構成犯罪,如構成,是何罪及如何處罰,并說明理由。
下列行為構成受賄罪的是:()
某上市公司董事長Y,為了在甲國H市政府招標的產(chǎn)業(yè)園建設項目上中標,在甲國H市長來中國訪問期間,向其贈送價值200萬的名貴手表一塊,關于Y的定罪量刑,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劉某系某銀行的副行長,其朋友孫某系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董事長,孫某開發(fā)某小區(qū)向該銀行貸款了1億元,仍有1千萬資金缺口。孫某已無法申請新的貸款,遂找到劉某望其能夠"借"銀行1千萬元幾個月,并承諾全額歸還,小區(qū)建成后送劉某一套大戶型房子。劉某遂先后三次以轉賬方式將銀行1千萬存款準備金"借"給孫某。劉某的行為:()
甲為某市副市長,在代表該市到其他省、市進行招商引資的活動中多次接受對方省、市贈送的禮品,價值50萬元,應當交公而沒有交公。甲的行為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