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王某為山西某煤礦老板,財力雄厚,有甲、乙、丙、丁4個兒子,2001年,王某授權其助手訂立自書遺囑一份,將財產留給大兒子甲所有;2002年,甲意外身亡,王某悲痛之余,在其律師張某及鄰居在場的情況下以錄音形式立遺囑一份,將財產留給二兒子乙所有;2004年,乙的朋友趙某看望王某時稱,乙經常將企業(yè)的資金恣意揮霍,王某放心不下,則在趙某和助手見證的情況下,重新以錄音的方式訂立遺囑,將財產留給三兒子丙所有;2008年王某病危,半夜護士小姐巡房時,王某對護士稱將財產留給四兒子丁所有,然后身亡。則:()
A.王某2001年的遺囑最終有效,財產應歸甲所有
B.王某2002年的遺囑最終有效,財產應歸乙所有
C.王某2004年的遺囑最終有效,財產應歸丙所有
D.王某2008年的遺囑最終有效,財產應歸丁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