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江某系某市一無業(yè)游民,一日晚,江某在酒后回家途中,看到胡某孤身一人行走,便上前挑釁,后發(fā)生爭執(zhí),江某卡住其頸部,致其窒息。江某以為胡某已死,遂往其住處附近的區(qū)法院投案,稱自己殺了人。區(qū)法院值班人員告訴江某,法院不受理殺人案,讓他去公安局。江某在去公安局的路上,想到殺人要償命,便乘出租車逃往外地。胡某醒后,敲開附近居民的門,居民立即向公安機關電話報警,公安局的值班人員問:"人死了沒有?"得知人沒死后,值班人員便說:"知道了,等上班后處理。"后胡某多次向公安機關控告,公安機關答復說,只有抓到嫌疑人才能立案,遂決定不立案。胡某又告到檢察院,檢察院則建議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置之不理。胡某只好向法院起訴,法院又讓胡某找公安機關。本案中法院、公安機關、檢察院進行的訴訟程序有何不當?并說明理由。
答案:
本題考查立案的問題。
(1)法院的不當做法:①法院值班人員不應當不接受江某的投案,讓他去公安局。人民法院對于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