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為他人謀取利益包括承諾、實施和實現三個階段的行為。只要具有其中一個階段的行為,就具備了"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條件
B.行為人利用了本人職權或者地位產生的影響,也可以認定為是"利用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
C."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既包括利用本人職務上主管、負責、承辦某項公共事務的職權,也包括利用職務上有隸屬、制約關系的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權
D.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托人謀取利益,并與請托人事先約定,在其離職后收受請托人財物,構成犯罪的,以受賄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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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向某國有公司負責人米某送2萬元,希望能承包該公司正在發(fā)包的一項建筑工程
B.乙向某高校招生人員劉某送2萬元,希望劉某在招生時對其已經進入該高校投檔線的女兒優(yōu)先錄取
C.丙向某法院國家賠償委員會委員高某送2萬元,希望高某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處理自己的賠償申請
D.丁向某醫(yī)院藥劑科長程某送2萬元,希望程某在質量、價格相同的條件下優(yōu)先采購丁所在單位生產的藥品
A.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
B.構成貪污罪
C.公積金屬于國有財產
D.朱某寫信的行為不能認定為投案自首
A.村民委員會主任甲利用職務之便侵吞救濟款物,構成貪污罪
B.普通公民乙利用受聘擔任國有公司經理職務的便利條件,侵吞國有財務,不構成貪污罪
C.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財物,但未為他人謀取利益,不構成受賄罪
D.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并致使該工作人員重傷,以妨害公務罪從重處罰
A.乙的行為成立不當得利與介紹賄賂罪
B.丙沒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所以不成立受賄罪
C.丙在未能為他人牟取利益之后退還了財物,所以不成立受賄罪
D.丁將1萬元賄賂退給甲而不移交司法機關,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
A.負責審批房地產項目申請的甲在審核某開發(fā)商的項目時,幫助其順利通過審核,甲以30萬元購買該開發(fā)商的某小區(qū)住宅,該房市值100萬元
B.證監(jiān)會工作人員乙在某公司上市前收受干股若干,答應幫助其上市,該公司成功上市后,乙所擁有的股票價格100萬元
C.某市副市長丙幫助某公司獲得政府工程,該公司老總承諾送丙的兒子到國外留學,并負責所有費用
D.某領導丁和房地產開發(fā)商打牌,打牌前某開發(fā)商老總劉某想讓丁疏通關系,丁不置可否。在打牌時劉某故意輸給了丁幾十萬的賭資,第二天劉某的事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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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某系政府公務員,負責采購政府的各種用品。每次采購時,供貨商都會給程某"折扣"、"回扣"或者"手續(xù)費",程某沒有將這些款項入賬,并對單位隱瞞事實。程某的行為如何評價:()
下列關于受賄罪的法律適用問題正確的是:()
關于貪污賄賂罪的犯罪主體,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下列哪些情形,屬于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從而可能構成挪用公款罪?()
下列行為構成受賄罪的是:()
國家工作人員溫某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某單位謀取利益。隨后,該單位的經理甲送給溫某一張購物卡,并告知其購物卡的價值為2萬元、使用期限為1個月。溫某收下購物卡后忘記使用,導致購物卡過期作廢,卡內的2萬元被退回到原單位。關于甲的行為,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2005年6月至2006年,高某在蘇州市地方稅務局第四稅務所二手房交易市場征收組工作期間,利用負責受理、審核二手房的交易資料,核定應納稅款等職務之便,授意他人修改或自己幫助他人修改相關的房產交易資料,違規(guī)為賣房人辦理免征、減征稅款的手續(xù),致使國家稅款損失達人民幣144萬余元。其中,高某與房屋中介人員丁某合伙采用上述手法,致使國家稅款損失達人民幣45萬余元。高某從中收受客戶所送賄賂款人民幣45500元。試論高某和丁某是否構成犯罪,如構成,是何罪及如何處罰,并說明理由。
李愛國系某村的村委會成員,李愛國和村委會其他成員合伙承包某林用地。他分工負責采辦種子化肥,每次采購時都以報高采購價格的手段5年來截留了數額共計5萬元。李愛國的行為:()
甲為某市副市長,在代表該市到其他省、市進行招商引資的活動中多次接受對方省、市贈送的禮品,價值50萬元,應當交公而沒有交公。甲的行為構成:()
下列行為人所謀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賄罪中的"不正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