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承包商索賠應提交以及支持索賠的詳細資料
B.承包商應在現(xiàn)場或雇主認可的另外地點,保持用以證明任何索賠可能需要的此類同期記錄。雇主收到根據(jù)本款發(fā)出的任何通知后,未承認責任前,可檢查記錄保持情況,并可指示承包商保持進一步的同期記錄。承包商應允許雇主檢查所有這些記錄,并應向雇主(若有指示要求)提供復印件
C.在承包商覺察(或應已覺察)引起索賠的事件或情況后42天內(nèi),或在承包商可能建議并經(jīng)雇主認可的其他期限內(nèi),承包商應向雇主遞交一份充分詳細的索賠報告,包括索賠的依據(jù)、要求延長的時間和(或)追加的付款的全部詳細資料
D.如果引起索賠的事件或情況具有連續(xù)影響,承包商應按月向雇主遞交進一步的中間索賠報告,說明累計索賠的延誤時間和(或)金額,以及雇主可能合理要求的此類進一步詳細資料
E.如果引起索賠的事件或情況具有連續(xù)影響性,承包商應在引起索賠的事件或情況產(chǎn)生的影響結(jié)束后28天內(nèi),遞交最終索賠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