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人權宣言》 B、1875年憲法 C、第四共和國憲法 D、1791年憲法
A、從運用法律的推理方法來看,法官通常采用的演繹法 B、以羅馬法為歷史淵源,同時受到日耳曼法的強烈影響 C、法官對法律的發(fā)展所起的作用舉足輕重,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稱 D、從法律結構傳統(tǒng)來看,基本結構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類基礎上建立的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創(chuàng)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補充,但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國法淵源之一,屬于判例法的一種 D、其程序簡捷,無需嚴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極大的自由裁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