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5天 B.一個月 C.半年 D.60天
A.對情況重大,緊急的信訪事項,應該及時提出建議,報請上級人民政府決定 B.對涉及下級行政機關的信訪事項,應該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本級人民政府 C.對收到的信訪事項應予以登記,并區(qū)分情況于30日內予以處理 D.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等法律途徑解決的信訪事項不予受訪,但應告知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
A.六十天 B.三十日 C.十五天 D.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