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0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fā)一張見票后1個月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付款人為A銀行。2013年10月13日,乙公司為支付貨款,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并記載“不得轉讓”字樣。2013年10月15日,丙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了丁公司,并記載“驗貨合格后,該匯票才發(fā)生背書轉讓效力”。
2013年10月20日,丁公司向A銀行提示承兌,A銀行在票據上記載“甲公司足額交存票款,即按期支付”后將該匯票交付給丁公司。2013年11月23日,丁公司持匯票向A銀行提示付款,A銀行以甲公司未足額交存票款為由拒絕,且于當日簽發(fā)拒絕證明。丁公司擬行使追索權。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題。
A.壹拾月壹拾日
B.壹拾月零壹拾日
C.零壹拾月壹拾日
D.零壹拾月零壹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