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實際執(zhí)行的重要性水平越高,則越可以縮小進一步審計程序的范圍 B.如果評估的認定層次重大錯報風險越高,則應當擴大進一步審計程序的范圍 C.如果擬定從控制測試中獲取更低的保證程度,則應當擴大控制測試的范圍 D.如果擬定從控制測試中獲取更高的保證程度,則應當擴大控制測試的范圍
A.如果在期中實施了進一步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應當針對剩余期間獲取補充審計證據 B.如果注冊會計師在期中實施了進一步審計程序,由于被審計單位管理層有可能在注冊會計師期中實施了進一步審計程序之后對期中以前的相關會計記錄作出調整甚至篡改,因此,期中獲取的審計證據可靠性較差 C.如果在期中實施了進一步審計程序,注冊會計師不需要針對剩余期間獲取補充審計證據 D.僅憑在期中實施的進一步審計程序很難獲取有關期中以前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A.觀察提供的審計證據僅限于觀察發(fā)生的時點,本身不足以測試整個財務報表涵蓋期間控制運行的有效性 B.分析程序可以有效測試控制運行情況 C.通過詢問和觀察程序往往不足以測試某些控制的運行有效性 D.將詢問與檢查或重新執(zhí)行結合使用通常能夠比僅實施詢問和觀察獲取更高的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