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主張違約金時,可以實際發(fā)生的損失作為要求增加或減少違約金的依據(jù) B.定金不足以彌補全部損失的,超出定金數(shù)額部分的損失,可以損害賠償金補充 C.違約金條款與定金條款,二者不能同時并用 D.定金條款、違約金條款、損害賠償金,三者可以同時并用
A.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 B.定金的數(shù)額應當為主合同標的的20%,當事人不得自行約定 C.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要件的,給付定金的-方未支付定金,即使主合同已經(jīng)履行主要部分的,但主合同仍不成立 D.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也適用定金罰則
A.借款合同簽訂之日 B.質(zhì)押合同簽訂之日 C.向證券登記結(jié)算機構辦理出質(zhì)登記之日 D.權利憑證交付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