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題:
某境內甲居民企業(yè)2010年取得境內所得200萬元,從A國取得稅后收益49萬元(已按照當?shù)匾?guī)定按照30%的稅率繳納了所得稅);另從A國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8萬元(稅前),按照當?shù)匾?guī)定繳納企業(yè)所得稅2萬元。從設在B國的分支機構取得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60萬元(稅前)。
甲企業(yè)2011年取得境內所得180萬元,從A國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90萬元,A國規(guī)定該項所得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0%;B國的丙分支機構取得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40萬元(稅前)。
已知:B國生產(chǎn)經(jīng)營所得的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15%。
要求計算:
(1)甲企業(yè)2010年企業(yè)所得稅境內外應納稅所得額總額。
(2)甲企業(yè)2010年境外所得稅款抵免限額。
(3)甲企業(yè)2010年在我國應匯總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稅款。
(4)甲企業(yè)2011年境外所得稅款抵免限額。
(5)甲企業(yè)2011年在我國應匯總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稅款。
計算題:
B公司為A公司的全資子公司,2011年1月1日,B公司從A公司借款3000萬元用于日常生產(chǎn)經(jīng)營,借款期限一年,除此項借款外,B公司無其他借款,該項借款的年利息率及其它情況假設如下:
(1)年利率9%,B公司實際稅負高于A公司,無法提供資料證明其借款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2)年利率6%,B公司實際稅負高于A公司,無法提供資料證明其借款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3)年利率9%,B公司實際稅負低于A公司。
(4)年利率7%,B公司實際稅負低于A公司。
(5)年利率10%,B公司能提供稅法規(guī)定的相關資料以證明其借款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6)年利率7%,B公司能提供稅法規(guī)定的相關資料以證明其借款活動符合獨立交易原則。
已知:A、B公司均為非金融企業(yè);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年利率為8%。當年A公司對B公司的權益性投資額為1200萬元。
問題:
分別計算上述六種情況下,B公司利息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