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簡答題】

某企業(y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稅率17%,2009年6月有關生產經(jīng)營業(yè)務如下:
(1)月初外購貨物一批,支付增值稅進項稅額100萬元,當期因管理不善該批貨物1/5損耗;當期地震造成該批貨物2/5損耗;
(2)外購的動力燃料支付的增值稅進項稅額50萬元,一部分用于應稅項目,另一部分用于免稅項目,無法分開核算;
(3)銷售應稅貨物取得不含增值稅銷售額700萬元,銷售免稅貨物取得銷售額300萬元。
要求:計算該企業(yè)當月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答案: (1)外購貨物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不得抵扣進項稅;自然災害產生的貨物損失,進項稅可以抵扣,不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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