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作為共同財產的房子轉賣。 B.妻子取夫妻存款500元捐贈給希望工程。 C.丈夫未經妻子同意放棄妻子遭遇交通事故的損害賠償請求權。 D.妻子于丈夫出差期間未與丈夫商量為家里購置了一套新家具。
A.在古代社會,贅婿的法律地位同于已婚婦女,沒有獨立人格,處于妻家的父權之下,社會地位極為低下。 B.夫妻一方有正當理由暫時分居,不得視為違背同居義務;法律也允許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C.夫妻一方違背忠實義務,夫妻他方有權停止同居。 D.我國法律追究與夫妻一方通奸的行為人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