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地方政府對自身的管理,即作為一級行政組織對自己系統(tǒng)的管理。
是指地方政府在所管轄的行政區(qū)域內管理社會公共事務的權力。
是地方政府在一定時期內的財政收支計劃。它由地方政府制定后經法定程序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