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消費稅稅率為10%,本月發(fā)出一批A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產品。A材料屬于消費稅應稅物資(非金銀首飾),該應稅物資在受托方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將用于生產非應稅消費品。乙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材料的實際成本為108萬元,甲公司根據乙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向其支付加工9萬元和增值稅1.53萬元,另支付運雜費2萬元。則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資人賬價值為()。
A.117萬元
B.119萬元
C.130.7萬元
D.13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