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甲與乙約定,乙向甲購買建材1噸,乙公司付款100萬元。乙將建材轉賣給丙,并約定由甲向丙交付,丙收貨后3日內應向乙支付價款110萬元。
丁以自有海邊的別墅為乙的債權提供抵押擔保,辦理抵押登記,約定在丙到期不付款時,乙有權行使抵押權。
張某出具擔保函:“在丙公司不能付款時,由張某承擔保證責任”。丙收到建材后未依約向乙支付120萬元,乙向李某主張實現(xiàn)抵押權,同時要求李某承擔保證責任。
丁把該別墅裝修后即搬來居住,但是因為房屋的燈頭的脫落把路過的趙某砸傷,支付醫(yī)藥費住院費等1000元,家中的牡丹花因為住院沒人照管,導致凋殘死亡,市價是300元。
步入夏季,有預報說臺風7天后襲擾,丁的鄰居戊看見丁的別墅的一間屋子有磚頭松動,西北角有有些坍塌,有危及別墅的安全且會危及戊自己的住所,于是戊為了顧慮雙方的利益,趕忙自己花錢以丁的名義聘請建筑工人錢某修理。

如果丁和乙在抵押合同中約定,如果丙到期不支付價款,則將房屋轉讓給乙,該合同的中的條款的性質是什么?效力如何?

答案: 該條款屬于流押條款,根據物權法186條的規(guī)定,流押條款無效。
題目列表

你可能感興趣的試題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