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主體原則是指每個企業(yè)都是獨立于其本身的所有者。不管企業(yè)是公司型組織,還是非公司型組織,這一原則都適用。
實質重于形式假設表明所有的交易或事項都應該按照其經(jīng)濟實質進行解釋,而不應僅以其法律形式為依據(jù)。
重要性假設是指編制會計報表不考慮不重要的事項,但必須包括所有重要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