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標準的結構是標準中章、條、段、表、圖和附錄的排列順序。 B.我國標準分為部分、章、條、段、附錄五個層次。 C.系列標準是一項標準被分別起草、批準、發(fā)布的系列文件之一。部分 D.章以下凡有編號的層次均稱為條。
A.審查階段自技術委員會收到起草工作組完成的標準送審稿起,經過會審或函審,至工作組最終完成標準報批稿止。 B.國家標準實施后,應根據(jù)科學技術的發(fā)展和經濟建設的需要適時進行復審,復審周期一般不超過4年。 C.標準廢止后,原國家標準的編號同時廢止,也不得用于其它國家標準。 D.對于已無存在必要的國家標準,可再覌察一年,由技術委員會或部門對該國家標準提議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