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按照獨任制的形式組織起來的審判庭,獨任制是指由審判人員一人負責開庭審判刑事案件的制度。
是一個辯護人同時為一個案件的兩個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的辯護。
是指人民法院審判時必須有辯護人參加,否則法院不能進行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