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3年5月1日B.2016年5月1日C.2000年5月1日D.2018年5月1日
A.房建施工項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B.設(shè)計招標中二級以下建筑工程不少于三十日; C.高速公路、一級公路施工項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八日; D.水利建設(shè)工程項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