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地從水泥廠新購一批袋裝水泥,雙方商定以抽取實物試樣的檢驗結(jié)果為驗收依據(jù)。水泥到場后,雙方人員從10袋水泥中取樣20kg,縮分為二等份。一份由水泥廠保存,另一份則送到某市級工程質(zhì)量檢測站進行檢驗。等到第30天,工地人員取報告時發(fā)現(xiàn)水泥安定性和28天強度不合格。于是工地一方將檢測結(jié)果通知水泥廠,并要求水泥廠進行賠償。水泥廠不服,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后同意進行仲裁檢驗。于是雙方將水泥廠保存的另一份樣品送到同一檢測站重新對不合格項進行檢測。
問:在這批水泥的驗收過程中,哪些過程是錯誤的?
某工地從水泥廠新購一批袋裝水泥,雙方商定以抽取實物試樣的檢驗結(jié)果為驗收依據(jù)。水泥到場后,雙方人員從10袋水泥中取樣20kg,縮分為二等份。一份由水泥廠保存,另一份則送到某市級工程質(zhì)量檢測站進行檢驗。等到第30天,工地人員取報告時發(fā)現(xiàn)水泥安定性和28天強度不合格。于是工地一方將檢測結(jié)果通知水泥廠,并要求水泥廠進行賠償。水泥廠不服,雙方經(jīng)協(xié)商后同意進行仲裁檢驗。于是雙方將水泥廠保存的另一份樣品送到同一檢測站重新對不合格項進行檢測。
問:在這批水泥的驗收過程中,哪些過程是錯誤的?
某試驗室進行水泥密度的檢測,李氏瓶刻度時的溫度為20℃。試驗人員將無水煤油注入李氏瓶中至0到1mL刻度線后,蓋上瓶塞放入恒溫水槽內(nèi),使刻度部分浸入水中,恒溫30min,并記下初始(第一次)讀數(shù),此時恒溫水槽的溫度為20.5℃。試驗人員從恒溫水槽中取出李氏瓶,用濾紙將李氏瓶細長頸內(nèi)沒有煤油的部分仔細擦干凈。然后試驗人員從水泥樣中用精度為±1g的天平稱取60g水泥樣品并將其一點點的裝入李氏瓶中,并反復(fù)搖動,至沒有氣泡排出,再次將李氏瓶靜置于恒溫水槽中,恒溫30min,記下第二次讀數(shù),此時恒溫水槽的溫度為20.0℃。
問:該密度檢測過程有何不當(dāng)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