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控制和管理船舶壓載水和沉積物國際公約》,“壓載水”系指為控制船舶縱傾()而加裝到船上的水及其懸浮物。 Ⅰ.橫傾; Ⅱ.吃水; Ⅲ.穩(wěn)性或應(yīng)力。
A.Ⅰ~Ⅲ B.Ⅱ、Ⅲ C.Ⅰ、Ⅱ D.Ⅰ、Ⅲ
當加裝或排放壓載水時,應(yīng)按照適合的記錄格式進行記錄,并可供港口國當局查閱。記錄內(nèi)容至少包括()。 Ⅰ.日期; Ⅱ.地理位置; Ⅲ.船舶壓載艙或貨艙編號。
A.Ⅰ、Ⅱ、Ⅲ B.Ⅱ、Ⅲ C.Ⅰ、Ⅱ D.Ⅰ、Ⅲ
MARPOL 73/78附則Ⅵ對船舶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措施包括:(). ①限制船上焚燒 ②締約國政府提供接收設(shè)施 ③燃油質(zhì)量控制
A.③ B.①③ C.①②③ D.②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