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yè)協(xié)會 B.證券登記結算中心 C.基金托管人 D.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登記機構
A.A自有限合伙型基金B(yǎng)獲得分配的所得額不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自公司型基金C獲得分配的所得額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B.A自有限合伙型基金B(yǎng)獲得分配的所得額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自公司型基金C獲得分配的所得額不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C.A自有限合伙型基金B(yǎng)和公司型基金C獲得分配的所得額均不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D.A自有限合伙型基金B(yǎng)和公司型基金C獲得分配的所得額均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以計繳所得稅
某股權投資基金于2015年12月31日成立,各年現(xiàn)金流情況如下表所示,截止2016年12月31日各年現(xiàn)金流均為期末現(xiàn)金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該基金經審計的凈資產為13億元,其中,扣除基金費用及管理人業(yè)績報酬后歸屬于投資者的凈資產為12億元;基金未退出股權投資估值為11億元。則基金的毛內部收益率(GIRR)最接近()。
A.60% B.30% C.40% D.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