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題

范謀是一名17歲的高中學生,在2016年10月5日國慶節(jié)放假期間,他潛入某公司辦公樓,竊得筆記本電腦3部。在公安機關(guān)對此案進行偵查時,下列各項中屬于刑事訴訟證明對象的有()

A.范謀盜竊的事實
B.范謀的年齡
C.2016年國慶節(jié)放長假的事實
D.范謀犯罪后的悔罪表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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