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原來適用于描寫客體的詞語直接借用來描寫主體或代替主體。 比喻運用的原則貼切;注意創(chuàng)新;注意通俗、形象,
是用“是、當、成”等連接本體和喻體的比喻。
最新試題
我們在分析修辭現(xiàn)象時,應以修辭旨意的達成為指歸,從表達題旨和語境對于語言形式的(),和語言形式對于表達題旨和語境的順應的視角去認識修辭符號運用的適切性和得體性以及其中所蘊含的規(guī)律。
()是修辭主體在語境中的各種身份變體。
反復的修辭功能表現(xiàn)在三個方面()。
?修辭不僅是一種()等的語言運用現(xiàn)象,也是一種社會行為現(xiàn)象。
詞語修辭,從外部關系看,需要遵循如下四條原則,即合意、合角、合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