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1)國家衛(wèi)生部部長高強透露:為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級各類公共衛(wèi)生機構職責分工,實施問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衛(wèi)生部組建了疾病控制局和衛(wèi)生監(jiān)督局,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加強食品衛(wèi)生、公共場所衛(wèi)生、職業(yè)環(huán)境衛(wèi)生等公共衛(wèi)生監(jiān)督執(zhí)法,以維護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和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
(2)浙江省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一、總則。(一)編制目的。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fā)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fā)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促進‘平安浙江’建設。

從以上案例談法維護正常社會生活秩序的作用。

答案: 法律從以下方面維護正常的社會生活秩序:
第一,確定權利義務界限,避免糾紛。人類生存所依賴的資源之有限性與人類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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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28歲的甘肅打工者王斌余,因急需錢給父親治病,并且自己因身體原因不想繼續(xù)打工,和弟弟一起準備向包工頭吳新國處要回當年的工錢。2005年5月11日晚,兄弟倆到吳新國住處討要工資時,吳新國一直沒有開門。住在旁邊的蘇文才、蘇志剛、蘇香蘭、吳華還有吳新國的老婆過來讓他倆走。吳華罵哥倆像條狗,用拳頭打王斌余,還用腳踢他。蘇氏父子也對兄弟二人連踢帶打?!盀槭裁次一钪偸亲屓似圬摚?”憤怒的王斌余拿出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將蘇志剛、蘇文才、吳華、蘇香蘭相繼捅倒在地,又見吳新國之妻湯曉琴扶著被捅傷的蘇志剛蹲在墻根處,王斌余持刀又將湯曉琴捅傷,最終釀成四死一傷的慘案。王斌余殺了人后沒有逃跑,而是投案自首?!八麄冞@樣欺壓民工,卻受不到法律的制裁,我就是要殺了他們。我殺了他們,并不是我想的,這是命運的安排吧?!睂τ谧约旱乃鶠?,王斌余沒有后悔,“反正我也不想活了,我這樣活著太累了!民工王斌余只是想要討回工錢,找回屬于自己的“正義”,但卻釀成了重大血案,等待他的必然是法律的制裁。在這起案件中,法律和正義沖突了嗎?為什么?

答案: (1)盡管本案中王斌余的遭遇讓人同情,但我們仍可以肯定地說,法律與正義并沒有沖突,畢竟在我國不存在嚴重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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