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背景材料:
某公路工程,合同價4000萬元,合同工期270d。合同條款約定:①工程預付款為合同價的10%,開工當月一次性支付;②工程預付款扣回時間及比例:自工程款(含工程預付款)支付至合同價款的60%的當月起,分兩個月平均扣回;③工程進度款按月支付;④工程質量保證金按月進度款的5倍扣留;⑤鋼材、水泥、瀝青按調值公式法調價,權重系數分別為0.2、0.1、0.1,其中鋼材基期價格指數為100。施工合同簽訂后,施工單位向監(jiān)理提交了如下圖所示的進度計劃,并得到監(jiān)理批準。
前6個月(即1~6月份)每月完成的工作量見下表:

6月份鋼材的現行價格指數為110,其余材料價格無變化。施工過程中,在第三個月末檢查時發(fā)現:E工作延誤20d,C工作延誤10d,F工作按計劃進行,G工作提前10d。為滿足業(yè)主堅持按合同工期完工的要求,在不改變網絡計劃邏輯關系的條件下,施工單位根據下表按照經濟性原則進行計劃調整。
在G工作進行到一半左右,出現了合同中未標明的硬質巖石,導致施工困難。施工單位及時采取合理措施進行處理并通知了監(jiān)理。因處理硬質巖石導致增加費用20萬元、G工作延誤20d,對此,施工單位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出了工期及費用索賠。
(1)列式計算6月份的調價款。
(2)針對3月末進度檢查結果,評價工程進度,并分析確定調整計劃的最經濟方案。
(3)針對G工作中出現硬質巖石的處理,分別指出施工單位提出的工期及費用索賠是否合理?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