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韓利與范霞與1998年結婚,生有一個女孩,現(xiàn)已1歲。由于韓利下崗,2002年8月范霞提出離婚。韓利和范霞的結婚住房是韓利和他父親共同買的,但住房證上登記的是所有權人是韓利。韓利和范霞結婚前又把房子裝修一新,韓利父親出了10000元,范霞出了10000元左右。
離婚期間,范霞砸壞了韓利的電腦(價值8000元),還把屋里所有的東西拉走。

20000元的房屋裝修費如何處理?

答案: 房屋裝修費應返還范霞所出的部分根據法律規(guī)定,婚前財產屬夫妻個人財產,因此本案中夫妻雙方所住房屋由于是韓利和他父親婚前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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